张家港市鉴真车灯有限公司车灯生产项目(第二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,现进行验收报告公示。
(一)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,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;
(二)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-2024年3月31日;
(三)验收报告于2024年07月编制完成,公示的期限为20个工作日(2024年08月02日~2024年08月30日)
验收报告见附件。
2鉴真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.pdf
1鉴真验收意见.pdf